*****凡遇当地天气原因导致行程不能如期进行,我司将退回当天景点门票费用***** *******以上行程供参考,旅行社可根据实际交通情况调整游览顺序,遇景点维修等非旅行社控制因素,旅行社保留使用其它相关代替景点的权利!******
●行程标准: 1、大交通:往返汽车。 2、酒店:费用包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须在出发前自补房差。②为给您提供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酒店会在您入住前进行房间卫生清洁。因酒店入住率较高,清洁时间相对较久,所以到达当地后可能需要等候较久才能入住,如有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3、用餐:全程含2正1早,餐标30+35元/人,每一围台10-12人。 4、用车:按实际人安排车位,保证一人一正座。 5、购物:1个 6、全陪:派全陪、地接
●证件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持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16岁以下的小童可持有效的户口簿或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军人可持有效的军人证)报名参团和持证乘坐相应的交通工具;港澳台人士必须持有效的回乡证报名参团和持证乘坐相应的交通工具; ●客人注意事项: 1、敬请游客带身份证原件、发票或合同前往指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过时不候,一切责任客人自负。敬请体谅! 2、行程所列酒店如在旅游旺季或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下房源紧张而无法安排,以我社出发前给予的行程为准。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塌方、台风、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行程变更或取消行程,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参照按《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处理。 4、报名时已在我社享受长者、学生、军人等景区门票减免优惠后,进入当地景区时需要出示身份证、老人证、学生证或军官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否则景区将向游客补收门票差价。请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保险,1.4米以下小童、55岁以上老人、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游客敬请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线路参团;此行程为我司综合包价产品,若按景区规定持老人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免票政策,我社将按照采购团队成本价格给予退还; 5、此行程为组团社综合包价产品,若持学生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享受门票优惠的,组团社则按照团队采购价在团费中退减(除特价门票以外)。 6、游客在旅游期间需要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因自身过错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游客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特别提醒:贵重物品(现金、首饰、贵重设备等)请随身携带或存放在景区贵重物品保管箱; 7、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8、如出团前三天客人取消或改期,需按旅游合同扣费; 9、请您必须带好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回乡证军官证等),儿童携带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入住酒店必须一人一证(否则无法入住酒店); 10、为避免造成漏接,导游/我社工作人员会于出团前一天晚上20:00(最迟)前通知客人集合时间地点,如客人提前一天未接到导游电话,请务必联系我社工作人员; 11、请游客提前15分钟前往集中地点(过时不候,敬请体谅); 1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旅游车辆严禁超载,执行一人一正坐的规定。未成年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敬请客人按实际报名人数出行,未经旅行社同意不能临时增加人员(包括小童及婴儿),如遇车位不足,我社将拒绝上车; 1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14、敬请各游客认真如实填写意见书,我社将以游客亲自填的意见书,做为处理投诉及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 15、如游客餐饮有特殊要求(如素食、民族禁忌等),烦请提前告知,以便安排; 16、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晚上尽量减少外出,如果一定要外出,请携带好酒店名片结伴出行,且22:00之前务必返回酒店,自由活动期间发生任何问题游客须自行负责。旅行社导游会提醒客人务必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自由活动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客人自负,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7、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18、我司不接受孕妇报名,请客人如实告知自身身体状况,若因为隐瞒情况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客人承担。 19、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按《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处理; 购物补充协议
在此次旅游安排中,___________________和旅行社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要求旅行社把以下购物店及推荐自费项目安排进行程里面,以满足此次团队的购物及旅游需求。 一、全程含有 1个购物点如下:(导游按照实际情况安排) 时间 | 购物点名称 | 地点 | 购物点的产品特色介绍 | 行程期间 | 特产荟萃 | 贺州 | 各类芦荟产品 |
二、对于此次旅行,旅行社需确保无强迫行为。 三、商品购买时请注意,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某些商品一经售出不再接受退货;若属于质量问题,旅行社无条件接受退货。 四、以上陈述推荐项目仅适用本行程,其他消费行为旅行社可以协助办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或自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3、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双方签字: 旅行社(盖章): 旅游者(签章): 经办人及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特别约定:附游客出行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敬请详细阅读) 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行程、特别约定条款及游客出行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同意特别约定条款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内容并遵守行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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